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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 | 2022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通知

发布时间:

​各区(开发区)发改局,各相关单位:

根据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批复,结合我市当前重点工作,现就2022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项范围

(一)循环经济项目

主要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、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项目、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(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污泥资源化利用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轮胎等废旧资源化利用等)、装配式建筑产业化项目。

以上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以上,2021 年底建成或试运行。

(二)节能项目

主要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。武汉市内企业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燃煤锅炉(窑炉)改造、余热余压利用、电机系统节能、能量系统优化等。

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未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。项目应为2021年完工,且实施后年节能量原则.上达到1000吨标准煤。

(三)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

1、绿色包装产业化项目。

2、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、专业化智能回收设施投放运营项目。

上述项目应在2021年底建成或试运行。

(四)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;且在线监测的能耗数据应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0%以.上的项目。

(五)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

2020-2021年利用本市工业副产石膏的企业申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选项范围内(一)-(三)申报材料:

1、资金申请报告: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、项目基本情况(建设内容、总投资、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)及相关附件。

2、项目单位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。

3、真实性承诺。

选项范围内(五)申报材料:

1、武汉市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: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、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概况(项目生产工艺流程、利用量计算明细、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等)、产品质检证明材料及检验报告、工业副产石膏来源供应证明、销售证明( 如合同、发票)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2、项目单位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。

3、真实性承诺。

各区(开发区)发改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,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,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、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(资源处)。按属地化管理原则,对申报材料负责。市级项目及跨区项目可由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直报;企业直报的附上其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。逾期将不受理。

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,对符合要求的备选项目列入2022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。同一项目或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、多头申请资金。一经发现,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。

联系人:吴凌,82796096 (循环经济项目、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);周宇,82796106 (节能项目、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、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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